2002年11月4日,中国与东盟十国签发了《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》简称《中国东盟框架协议》,这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。中国与东盟的货物贸易减税计划正式启动,中国和文莱、柬埔寨、印度尼西亚、老挝、马来西亚、缅甸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等东盟成员国相互实施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。我国货物出口到上述地方,凡符合中国-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的有关规定,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约7000个税目的产品只要签发了FORM E证书,相当于有了一个“经济护照”,该批货物就能够享受更优惠的进口国关税待遇,平均减税幅度可达5%。
除了去年1月1日已经开始签发的HS税目号下1-8章的全部产品以外,新增了泰国、马来西亚等6个地方降税清单中的产品。即:出口至东盟地方包括文莱、柬埔寨、印度尼西亚、老挝、马来西亚、缅甸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和越南的相关产品均可签发原产地证书FORME。
本公司是一家经《海关》、《贸促会》等相关部门注册,具有代办一般原产地证CO、普惠产地证FORM A、东盟产地证FORM E、中韩产地证FORM K,中巴产地证FORM P、亚太产地证FORM B、智利产地证FORMF、香港转口产地证等优惠关税产地证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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